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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   2008.01.10
 

醫療制度 究竟是對是錯?

上週,有幸接受壹週刊記者朋友訪問有關先母痛風及風濕病的發現、發展及治癒經過。內容並提及分別用中、西醫學治療方法的成效及結果。幸運地、運用中醫學的治療方法,先母確實治癒了。縱使、以現代醫學化驗血液,也証實痛風確切地消失了。記者朋友亦有問及有關病人家屬的我,一些現代醫學對於痛風的基本看法。我回憶…. 那時醫生認為痛風的直接原因是尿酸引起的。但對於尿酸的成因就沒有再深究了,同時直接斷言無法根治,而且致病的原因永遠存在,例如﹕食物,天氣,情緒等等。

再看其藥物,全是化學劑,最難以讓人接受的是最終明確告知病者,所有這些治療和預防的措施可能會無效。這是現代醫學對慢性痛典型的做法,充分顯現出其面對疾病的無能和不負責任,好像病人得了病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,沒有人要負責治癒。但藥還是要賣,錢還是要賺的,而且所開的藥都是每天得吃,必需吃到離開世界為止,這樣的醫療邏輯是最符合各大藥廠和既得利益階層的算盤吧!

除了痛風病之外,現代的醫學幾乎對所有慢性病都束手無策,包括心、腦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肝炎、腫瘤或情緒病等。顯然醫學這門科學存在着很多不解之迷。但這是一門會影響每一個人(生和死)的學問,有時候小小的一個錯誤都會讓某些人失去性命,沒有機會補救。因此這個行業有很嚴格的法律,限制着各種行為。這些法律原來的用意是為了保護病患的權益,也保護了醫生權益。法律規定醫生只要用被認可的醫療方法為患者治病,如果因此導致患者發生性命或健康上的任何損失,他們沒有責任。由於事關人命,任何這方面的法律責任都是非常嚴重的。

這樣的法律也嚴格的限制了醫生思考的動力,只有在教學醫院工作的醫生有資格開發新的治療方法。即使是教學醫院裡的醫生,也必需冒著很大的風險,經過很長時間的動物實驗,才能在病人身上施行可行、治癒療效好又創新的醫療手法。

多數的醫生都只能用學校所學,或醫學界公認的方法來治病。雖然全世界有這麼多的醫生,但只有極少數的醫生有條件開創新的醫療方法。

在這樣的環境裡,就算華佗再世也很難再成為一個神醫。而且從我診所請回來的大部份中醫,更讓我認識到現代的醫生本末倒置,認為完成醫學學位便等同擁有鐵飯碗,終生無憂。眼裡只看到名譽、地位、利益。她們已忘記了自己的使命是救人、救命,不是只為口袋裡的金錢和舒適的生活。試想,如果醫療工作者只為著眼前利益,並沒有將一顆心及純潔的信念結合自己的專業上,即現代所指的「Heart」,那麼沒有「Heart」的醫生及醫療方法,又怎能成功與病者共同對抗病魔?除了醫療之外,要在專業範疇裡突圍而出,相信每個專業界別都不外乎投入,專注及堅持,才能出產真正專業的人材。要知道聰明、才智、勤力、專業也是迫出來,也是鍛煉出來的,不是那些自以為專業但又沒有「Heart」的專業人士以為坐着,寫寫稿子,做做訪問便可其門如市。要知道縱使訪問出了街,病人來求醫,也得有醫療的能力才算是醫生啊!

香港中醫的制度我覺得也有問題,西醫,律師,會計師在取得學位後尚需要有一至兩年實習期,才可以掛牌執業,但中醫畢業後便可考核註冊中醫資格,合格後便可行醫 (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。其傷實多 ) ;對醫生,對病人都有點不公平。試問一個毫無經驗的中醫,誰會聘請?你看新畢業的註冊中醫有多少賦閑在家,有多少預備轉行?我個人認為,香港缺乏中醫院,畢業的同學就必須硬性規定,要有兩三年在中醫診所實際臨床經驗才可以註冊行醫,考核制度是學術性的,考試合格不等如妳是好醫生,對嗎?

因醫療事故而賠上性命的消息此起彼落,故醫護人員有否作出檢討及調整,而病人亦從各方面的消息或報導去選擇適合自己的醫療方法和醫生,香港政府有責任的。

 

 

 

 
 

譚莉英